带动1—3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
带动超过3人每增加1人
再给予1000元补贴
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租用经营场地创业
给予年租金的10%
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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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来了!
为你全方位解读👇
Q:创业政策中的重点人群有哪些对象?
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Q:我的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有没有相关创业补贴?
若您符合重点人群对象之一,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且带动1人以上就业(不含法人、负责人)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及以上的,可以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Q:带动更多人就业,补贴金额是否更高?
带动1—3人就业每年补贴2000元;带动超过3人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经计算需带动不少于21人就业可申领每年2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Q:被带动就业者是否需要满足重点人群条件?
被带动就业人员不需要满足重点人群对象,但社保必须由创业者申报补贴对应的单位缴纳,不能由个人或其他单位缴纳社保。
Q: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与单位吸纳就业相关补贴是否冲突?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是个人享受政策,与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单位享受政策不冲突。
Q:有没有创业场地扶持方面的政策?
若您符合重点人群对象之一,工商登记注册5年以内,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租赁经营场地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的,可申领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Q: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金额是多少?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金额为年租金的10%,每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入驻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出园后入驻成长型园区的场地租金补贴请咨询入驻园区。
Q:提供的场地租赁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场地租赁证明材料包括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场地房屋所有权证明、租金支付凭证。场地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方必须为创业者本人,租赁方与出租方名称必须与租金支付凭证中的支付方和收款方名称对应。
Q: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到哪里申请?
申请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个人创业一件事联办”事项,办理内容选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创业场地租金补贴搜索“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事项,按要求填写表单和上传材料后提交。注意办理区域需选择工商登记注册地,登记机构为衢州市市场监管局的请选择“衢州市本级”。登记机构为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的,请咨询当地就业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政策咨询方式
市本级:0570-3086329
柯城区:0570-3027908
衢江区:0570-3689382
龙游县:0570-7024714
江山市:0570-4013856
常山县:0570-5661289
开化县:0570-652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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